豫設協〔2017〕18號
各省轄市勘察設計同業協會(學會):
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已經協會四屆一次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成立,根據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管理辦法》(豫設協【2017】3號)的要求,需在行業協會會員單位內選聘調解委成員,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企業分管經營的負責人、企業聘請的法律顧問、各地市協會的負責人。
二、人員要求
1.熟悉國家在工程勘察設計方面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
2能堅持原則,誠實守信、廉潔自律、品德優良。
3.熱情服務、舉止文明、注重學習,有一定的責任心和調解能力。
三、工作內容
調解協會會員之間以及會員與其他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勘察設計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四、推薦名額
按地域人員分布情況,鄭州市7人,洛陽市5人,其余各地市各推薦3人,由各地市協會初審后統一上報。
五、人員聘任
經行業協會審核并報省民政廳備案,頒發聘書,每屆任期三年。
六、上報材料及時間
1.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推薦表(見附件);
2.請各地市協會于2017年6月10日前上報至協會秘書處,電子版可直接發至郵箱。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楊曉霞
電 話:0371-69153922
郵 箱:ygcsjxh@126.com
附件: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推薦表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