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師負責制作為當下建筑業的熱門話題之一,一直備受爭議。當聽到說以后建筑師要為自己的設計終身負責時,幾乎每個建筑師都把白眼翻上了天。
當時住建部批準在上海浦東新區實行建筑師負責制試點,華建集團對試點工作成效做過一次調查回訪,結果顯示,在建筑師的身份定位與業務范圍、責權利未統一的情況下,試點開展困難重重。根據調查數據,有73%的調查對象認為最主要的困難是現行法律法規將建筑師的業務范圍限制在建筑設計環節,難以實現建筑師負責制下的建筑師責權利統一;有64%的調查對象認為建筑師執業責任保險機制不夠;還有50%的調查對象認為存在建筑師的綜合能力與業務素質難以匹配、設計收費偏低,此外還面臨業主或領導不想放權、注冊建筑師個人市場準入制度未實行等問題。同濟建筑設計院副總裁曾群老師也曾說:只有收入、法規、保險等一系列配套措施跟上才能更好地推行建筑師責任制……其中最經典的一句話當然是“我在這設計院一年才拿十幾二十幾萬,要我終身負責我的設計,來擔保你的建筑問題啊?”
當所有建筑師都覺得沒處去說理的時候,近日,山東省發布的一則文件讓我們似乎找到了一丟丟心理平衡。
為解決城市規劃中亂改規劃、公眾參與不夠、千城一面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城市規劃管理,全面提高城市規劃水平,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擬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工作的意見》。目前,《意見》的征求意見稿已向社會公布,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山東將出臺城市規劃實施管控責任追究辦法,實行領導決策責任終身制,對推進“一張藍圖干到底”提供強力保障。
文件原文如下:
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工作的意見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規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城市規劃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城市規劃管理,切實解決當前城市規劃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提高城市規劃水平,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快完善規劃體系,解決科學性、前瞻性不夠的問題
(一)強化城市發展戰略研究。突出規劃前瞻性,充分發揮規劃的戰略引領作用,緊緊圍繞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對接“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等國家戰略,深入落實全省城鎮體系規劃,綜合評價資源稟賦、環境承載能力和區位優勢,對城市定位、發展規模、空間布局等作出預測性、前瞻性安排,作為總體規劃編制依據。2018年,各市縣完成到2049年的城市發展戰略研究,其中設區城市應委托3家以上研究機構,從不同角度、不同方面進行多方案比選。加強各級規劃研究隊伍建設,加大人才引進力度,有條件的市縣搭建多學科參與的城市發展研究平臺,加強對重大問題的持續跟蹤研究,科學預測城市未來發展,切實避免現狀分析不到位、戰略定位不清晰、與城市發展不適應等問題。
(二)加快編制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認真貫徹國家“兩步走”戰略安排,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遠期至2035年,遠景展望至本世紀中葉。遵循“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尊重城市發展規律,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科學預測城鎮化發展水平和城鎮人口規模,堅決杜絕通過夸大預測人口數量盲目擴大建設用地規模等行為。立足城鄉統籌,整合各類空間性規劃和相關規劃,形成規劃一張圖。劃定水體、綠地、基礎設施、歷史文化、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線,合理確定城市開發邊界;沿重要河道水系,科學布局生態廊道、通風走廊,劃定城市外環和綠楔等永久性綠地,建設慢行系統,營造良好人居生態環境,推動形成生態環保、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設運營模式。2018年底前,建立總體規劃實施考核評價體系,重點針對城鎮化率、人均建設用地、整體開發強度、生態環境狀況、路網密度、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綠地水面比重等可量化指標,實行“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實現城市總體規劃動態維護。
(三)強化近期建設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管控作用。各市縣以總體規劃為依據,定期編制近期建設規劃,明確近五年重點發展區域、重大建設項目和年度實施計劃。編制城市交通、環衛、教育、養老、綜合防災、環境保護、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等專業專項規劃,落實到近期建設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加快控制性詳細規劃制定,2020年底前覆蓋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及時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控規未經審批,一律不得進行規劃許可,不得進行開發建設。堅決杜絕通過編制控規修改總規的現象,做到一張藍圖干到底。
二、盡快健全規劃委員會制度,解決決策機制不完善的問題
(一)強化省城鄉規劃委員會職能。認真執行山東省城鄉規劃委員會工作規則,充分發揮規劃委員會的作用。研究解決全省城鄉規劃中全局性、長遠性、跨區域的重大問題,重點審議省域和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縣城總體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重點地區空間發展規劃以及重要項目規劃,協調城鄉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等規劃的銜接,積極推進“多規合一”等重大事項改革。
(二)充分發揮市、縣城鄉規劃委員會作用。制定市、縣城鄉規劃委員會工作規定,擴大專家和公眾代表在規劃委員會中的比例,非政府委員要占半數以上,充分聽取專家、公眾意見。城鄉規劃委員會重點審議城市發展戰略、城鎮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專業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以及重大建設項目規劃決策等。
(三)規范城鄉規劃委員會運轉。完善省、市、縣城鄉規劃委員會工作機制,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審議城鄉規劃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未經城鄉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的城鄉規劃或重大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城鄉規劃委員會實行集體表決、民主決策,贊成票占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審議通過。
三、深入推行“陽光規劃”,解決群眾參與不夠、公開性不足的問題
(一)規劃編制要擴大公眾參與。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各類專項規劃和重點區域、重大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過程中,要在政府網站、規劃展示場所和規劃用地現場公示規劃方案,通過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廣泛征求群眾和社會各界意見,提高公示的規范性和透明度。完善公眾意見收集和反饋機制,公眾意見收集和吸收采納情況要形成專題報告,向社會公告,并作為報批規劃的重要依據。規劃批準后,要通過新聞發布會、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規劃內容。
(二)規劃修改要充分采納公眾意見。修改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必須將修改方案公示30日以上,廣泛征求、充分采納公眾意見。修改建設項目規劃條件、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的,必須向社會公示7天以上,公開征求相鄰地段內居民及該項目業主等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充分保證利害關系人對修改內容知曉、聽證、申訴的權利。
(三)規劃實施要廣泛接受公眾監督。規劃主管部門做出規劃許可前,要向社會公開項目基本情況、設計方案等具體內容,認真吸收并公告采納情況;規劃許可后,要在官方網站及時公布許可情況和批準的設計方案,在建設項目現場醒目位置設立項目批后公示牌,未公示的不得辦理工程施工許可等后續手續。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社區居民自治組織和社區社會組織的作用,加強公眾監督。對查實的違法建設,要向社會及時公示違法事實和處罰意見,通報查處結果。
四、著力強化城市設計和城市“雙修”,解決特色風貌不鮮明的問題
(一)順應自然山水環境,凸顯地方特色。開展全省城市特色專題研究,2018年制定出臺全省城市特色風貌導引,結合各地自然資源和地理環境的多樣性,明確不同城鎮的特色定位。各市縣在總體規劃布局中,要充分尊重自然山水格局,體現地方元素,注重自然環境、風景名勝與城市布局形態的有機融合,構建“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的城市自然空間體系,塑造城市特色風貌。
(二)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人文特色。認真實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街區保護規劃,保護古城格局,嚴格落實建筑高度、體量、風格等控制要求,延續歷史文脈,展現傳統風貌特色。加強運河沿線、膠濟沿線等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編制風貌保護規劃,做好歷史街區、歷史建筑的修繕維護、設施配套和環境整治,切實保護歷史資源的真實性。開展新一輪省級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歷史優秀建筑認定,支持省級歷史文化名城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三)提高城市設計水平,打造景觀特色。各地要用2年時間,完成總體城市設計和重點片區、街區、關鍵節點等區域的城市設計,制定城市設計導則,提升景觀環境質量,彰顯地方特色,避免“千城一面、萬樓一貌”。城市重點地區和街道要嚴格按城市設計導則進行管控,控制好城市輪廓、視線通廊和關鍵節點,設計創新要與周邊環境和諧統一,建筑的高度、體量、風格、色彩、第五立面要協調一致,符合城市設計要求,形成連續的街道界面,突出景觀風貌整體性。推進國家和省級城市設計試點,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大力提升全省城市設計水平,建設一批具有地域特征、時代特點、特色鮮明的美麗城市。
(四)大力實施城市“雙修”,提升環境品質。積極開展生態修復和城市修補,2018年底前,各市縣完成生態環境和城市建成區存在問題評估,編制“雙修”專項規劃,制定實施計劃,確定項目庫。開展生態修復,恢復城區內自然山體、水體、綠地等生態。補齊老城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為市民創造舒適方便的上學、就醫、購物、休閑環境。推進城市更新,完善老城區服務功能。加快實施生態修復和城市修補項目,每年組織評選一批示范工程,不斷提升城市環境和功能品質。
五、嚴格規劃實施監督,解決亂改規劃、亂建設的問題
(一)牢固樹立“規劃即法”意識。各級黨委、政府要從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堅持正確的政績觀,樹立“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懷和境界,強化“規劃即法”的意識,自覺接受城市規劃約束,不得隨意修改規劃,維護規劃的嚴肅性、權威性。要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確定為規劃決策的重要程序,堅決遏制隨意干預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的行為。建立健全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一體化的長效機制,編制規劃必須符合法定程序、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要求。依法批準的規劃必須嚴格執行,未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修改,開發區和城市新區的設立和建設,必須符合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納入市縣規劃集中統一管理。全面清理查處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建立違法建設治理長效機制。
(二)加強規劃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與城市總體規劃審批事權相對應、以近期建設規劃內容為主要參照的規劃督察機制,確保規劃督察參與規劃實施全過程。委托第三方對城市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科學評價規劃實施績效。改革規劃督察員工作方式,加強規劃督察隊伍建設,推廣集中派駐、集體巡查和專項巡查,利用衛星遙感監測等先進技術手段,及時發現規劃審批和實施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突出問題實行約談和掛牌督辦。建立健全城市規劃實施報告制度,各級政府每年向人大匯報、向政協通報規劃執行情況,各類法定規劃按程序報送人大審議或備案,人大、政協定期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監督和視察。
(三)嚴格規劃責任追究。盡快出臺城市規劃實施管控責任追究辦法,實行領導決策責任終身制,對重大規劃責任問題,采取倒查的辦法予以追究;同時對監管不力、不履行規定審批程序、不執行規劃督察意見書、放任違法建設行為的,追究主管部門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責任。強化城市規劃違法違紀責任追究,每年開展城市規劃執法檢查,查處一批重點案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有效發揮震懾作用。
(四)加強規劃管理信息化建設。2018年建成運行省級規劃信息平臺和管理系統,實現與住房城鄉建設部平臺的對接。2019年,各市縣同步建立健全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將規劃成果按照統一標準,納入省級規劃信息平臺,形成全省“一張圖”。建立健全省市縣信息聯動的工作機制,實現管理、審批和監督全過程的動態跟蹤和實時監控,提高規劃行政管理效能和水平。
要充分認識做好城市規劃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城市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工作擺在城市發展的重要位置,切實加大投入,保障規劃工作順利開展。各級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規劃編制、親自抓規劃制定實施,成為規劃工作的內行。建立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監督評價制度,確定評價指標體系,定期通報評價結果,并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建立黨政領導干部規劃培訓制度,定期組織領導干部到國內外先進地區精準考察和培訓研討,用科學理論、專業知識武裝頭腦,培養一批懂規劃、會管理的干部。建立完善責任落實制度,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強化黨風廉政建設,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確保城市規劃工作規范運行。
(此件公開發布)
本文由【勘察設計前沿】編輯整理,素材來源于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