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擴展
(一)《河南省建設工程專業中高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試行)》
2018年,省人社廳發布《河南省建設工程專業中高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試行)》(豫人社辦[2018]118號),其中:
“二、評審條件-(一)工程師評審條件-3.業績與成果”第11條規定:“在工程建設項目中成功推廣應用一項以上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并經市級以上相關行業評價機構組織鑒定、評價認可;或撰寫省級以上工法一項以上,并經省級以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鑒定、評價認可”;
“二、評審條件-(一)高級工程師評審條件-3.業績與成果”第10條規定:“作為主要完成人,在工程建設項目中成功地推廣應用二項以上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取得較大的社會、經濟效益,并經省級以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鑒定、評價認可;或撰寫省(部)級以上工法二項以上(前三名),并經省級以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鑒定、評價認可。”
附則第七條:“作為主要完成人,在工程建設項目中成功地推廣應用二項以上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取得較大的社會、經濟效益,并經省級以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鑒定、評價認可;或撰寫省(部)級以上工法二項以上(前三名),并經省級以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鑒定、評價認可。”
附則第九條:“有數量級別概念者,凡是某數量級別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數量級別。凡是出現以“市級以上”表述的均指省轄市。”
文件解讀:根據文件要求,“四新”技術推廣應用通過省轄市同業協會鑒定評價僅可作為工程師職稱評審的業績,通過省級行業協會鑒定評價,即可作為工程師職稱評審的業績,也可作為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的業績。
(二)《建筑業十項新技術(2017版)》
住建部《建筑業十項新技術(2017版)》(建質函[2017]268號)見附件。
附件:《建筑業十項新技術(2017版)》(建質函[2017]268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