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施工許可你覺得需要用多少天?
深圳給出了答案:
不超過90天!
一項關系到深圳的營商環境、企業成本、建設速度的改革,正在拉開大幕。深圳市政府7月10日召開“深圳市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提出確立“深圳90”的改革目標,即建設項目從立項到施工許可辦理完成,總審批時間不超過90天。
《深圳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施工許可管理規定》 圖自:深圳特區報
《深圳市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報建登記實施辦法》 圖自:深圳特區報
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今年3月下旬,深圳市政府組織開展了建設項目制度改革。通過為期100天的改革,7月9日,深圳市政府正式印發《深圳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施工許可管理規定》和《深圳市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報建登記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兩個規章),自8月1日實施
按照兩個規章的流程,改革后,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從立項到施工許可辦理完成,房建類項目審批時間控制在85個工作日以內,市政線性項目審批時間控制在90個工作日以內;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從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至取得施工許可,審批時間控制在33個工作日以內,至不動產登記完成,審批時間控制在45個工作日以內。
深圳市政府副秘書長王剛在發布會上表示,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老大難問題。改革的目標設定為“深圳90”,將原來的審批時限壓縮了三分之二。改革按照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將坐等審批改為主動下達、主動提供,將以審代管改為了指導、協助和推進。此次改革充分尊重市場主體的自主選擇權、自主決策權,目的在于營造更為寬松、更加友善、更講信用的市場環境。“深圳90”標志著深圳為全國在建設項目審批領域的改革提供了深圳模式,貢獻了深圳樣板,體現了深圳努力營造“審批最少、流程最優、效率最高、服務最好”營商環境的信心和決心。
根據世界銀行對全球190個經濟體的營商環境評價,在“辦理施工許可”指標方面,我國辦理時間為247.1天,排名172位。2018年3月,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再壓減一半”的要求。5月2日,包括深圳在內的16個地區被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為試點,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要求試點地區相關審批時間由平均200多個工作日減至120個工作日。
調查結果顯示,2017年,深圳市政府辦理施工許可所花時間為267天。
那么,如何從267天壓縮到“深圳90”的不超過90天?
深圳市政府法制辦主任胡建農在發布會上就兩個規章做了詳細解讀:
如審批機制的創新,在項目生成機制方面,過去由建設單位向發改部門報送項目建議書,申請下發前期經費,現在改為發改部門對已經確定的建設項目主動下達前期經費并明確項目建設相關信息;
在項目供地機制方面,過去由項目建設單位向規劃國土部門申報項目選址和用地預審意見,現在改為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發改部門推送的項目立項信息主動選址找地。
此外,兩個規章還建立了流程驅動機制。在審批過程中,各審批部門須主動將項目情況和辦理結果推送給相關審批部門及建設單位,辦理意見或批復內容應包括對項目辦理的指引。
深圳市建筑工務署
參與了這個政策制定
后續將會積極配合
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營造最優營商環境,根據市政府工作安排,相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專項工作組,研究推進我市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辦理流程改革工作。
工作組從3月26日開始工作,歷時近3個月,工務署作為工作組成員單位之一,積極參與審批改革相關工作,以建設單位角度參加討論調研,提出意見建議,不斷優化流程,認真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改革文件發布以后,
工務署將根據市政府要求,
選取試點項目開展相關工作。
同時,
其他項目也會按新的要求開展工作,
履行建設單位職責,
全力配合改革,
做好各項報建報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