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8日對外發布。方案提出,積極穩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厘清行政機關與行業協會商會的職能邊界,加強綜合監管和黨建工作,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成為依法設立、自主辦會、服務為本、治理規范、行為自律的社會組織。
方案明確,脫鉤的主體是各級行政機關與其主辦、主管、聯系、掛靠的行業協會商會。方案還提出了四條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改革方向;二是堅持法制化、非營利原則;三是堅持服務發展、釋放市場活力;四是堅持試點先行、分步穩妥推進。
方案確定了脫鉤任務和措施:一是機構分離,規范綜合監管關系;二是職能分離,規范行政委托和職責分工關系;三是資產財務分離,規范財產關系;四是人員管理分離,規范用人關系;五是黨建、外事等事項分離,規范管理關系。
在組織實施上,方案明確,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成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聯合工作組。
方案還提出,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工作由民政部牽頭負責,2015年下半年開始第一批試點,2016年總結經驗、擴大試點,2017年在更大范圍試點,通過試點完善相應的體制機制后全面推開。
【鏈接】15條“干貨”看懂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
新華社北京7月8日電(記者王優玲、于佳欣)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這一方案提出了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脫鉤主體和范圍、脫鉤任務和措施、配套政策以及組織實施,記者從中梳理出了15條“干貨”。
哪些協會商會脫鉤?
【明確脫鉤主體】脫鉤的主體是各級行政機關與其主辦、主管、聯系、掛靠的行業協會商會。其他依照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與其主辦、主管、聯系、掛靠的行業協會商會,參照執行。
【同時具有三個特征納入脫鉤】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行業協會商會納入脫鉤范圍:會員主體為從事相同性質經濟活動的單位、同業人員,或同地域的經濟組織;名稱以“行業協會”“協會”“商會”“同業公會”“聯合會”“促進會”等字樣為后綴;在民政部門登記為社會團體法人。
【特殊情況另行改革】個別承擔特殊職能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經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批準,另行制定改革辦法。
脫鉤脫什么?
【機構分離】取消行政機關(包括下屬單位)與行業協會商會的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關系。調整行業協會商會與其代管的事業單位的關系,并入的注銷法人資格并核銷事業編制,不能并入的劃轉到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管理并納入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與行業協會商會合署辦公的,逐步將機構、人員和資產分開。
【職能分離】厘清行政機關與行業協會商會的職能。剝離行業協會商會現有的行政職能。行政機關對適合由行業協會商會承擔的職能,制定清單目錄。
【財務分離】行業協會商會應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單獨建賬、獨立核算。對原有財政預算支持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逐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發展。自2018年起,取消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的財政直接撥款。行業協會商會占用的行政辦公用房,超出規定面積標準的部分限期清理騰退。
【人員管理分離】行業協會商會具有人事自主權,在人員管理上與原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單位脫鉤。行政機關不得推薦、安排在職和退(離)休公務員到行業協會商會任職兼職。對已在行業協會商會中任職、兼職的公務員,按相關規定進行一次性清理。行業協會商會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與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依法保障工作人員合法權益。
【黨建、外事分離】行業協會商會的黨建、外事、人力資源服務等事項與原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單位脫鉤。 (小標題)如何實現脫鉤?
【出臺相關配套文件】方案印發一個月內,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國管局、中直管理局等部門出臺相關工作的實施辦法或規定。
【開展試點】2015年下半年開始選擇100個左右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開展脫鉤第一批試點,2016年6月底前完成。
【全面推開】2016年總結經驗、擴大試點,2017年在更大范圍試點,通過試點完善相應的體制機制后全面推開。
脫鉤后如何管理?
【完善支持政策】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支持行業協會商會轉型發展。完善行業協會商會價格政策,落實有關稅收政策。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參與制定相關立法、政府規劃、公共政策、行業標準和行業數據統計等事務。
【完善政府監管】各行業管理部門按職能對行業協會商會進行政策和業務指導,并履行相關監管責任。其他職能部門和地方政府按職能分工對行業協會商會進行監管。
【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建立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承諾制度,完善行業協會商會的信用記錄,建立綜合信用評級制度。建立健全行業協會商會信息公開和年度報告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試行委派監事制度】在重要的行業協會商會試行委派監事制度,委派監事履行監督和指導職責,督促行業協會商會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和行業政策。所派監事不在行業協會商會兼職、取酬、享受福利。
【鏈接】加強規范管理 推動健康發展——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解讀《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
新華社北京7月8日電(記者黃小希)《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8日對外公布。圍繞行業協會商會現狀、與行政機關脫鉤后如何加強監管、試點工作如何開展等焦點,民政部有關負責人進行了相應解答。
現狀:增速快但面臨諸多挑戰
問:我國目前有多少家行業協會商會組織,呈現出怎樣的發展態勢,暴露出哪些問題?
答:我國行業協會商會從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不足1000個發展到2014年底的近7萬個,每年以10%到15%的速度增長,在各類社會團體中數量最多、增速最快。隨著市場經濟不斷深入,我國出現了一批獨立自主、能力突出、公信力高、示范作用強的行業協會商會,這些行業協會商會在積極反映會員訴求、參與相關產業政策研究制定、加強行業自律、完善行業管理、協調國際貿易糾紛、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總體來看,我國行業協會商會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面臨一些突出的問題和挑戰——
對行業協會商會的認識有待深化。一些地方和部門以及社會輿論對行業協會商會地位、作用的認識還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對行業協會商會發展規律認識不足,對新形勢下行業協會商會的發展意義、發展趨勢認識不清;
行政化色彩較濃。由于我國一些行業協會商會是隨著政府機構改革和專業部門的撤銷設立的,與政府之間有著密切關系,協會商會的領導大多由業務主管單位推薦,部分協會商會習慣于依靠行政主管部門開展工作,一些行政主管部門也習慣將協會商會作為其附屬機構直接指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為獨立的法人主體,自主性較為欠缺,影響了協會業務活動的有效開展,有的甚至借助行政主管部門的影響力向會員企業攤派會費,熱衷于亂評比、亂表彰,增加企業負擔;
自身能力建設不足。部分行業協會商會尚未建立起現代社會組織制度,內部治理不完善,組織機構不健全,民主管理不落實,財務管理不透明,自律性和誠信度不高,社會公信力不足。有的行業協會商會待遇不高,難以留住人才,專職人員數量較少。一些行業協會商會對行業基本情況和基礎數據掌握不全,缺乏對全局性、戰略性、方向性、創新性的研究和思考,服務會員的質量和水平有待提高,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行業協會商會的發展。
管理:重點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問: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如何讓監管不“脫鉤”?
答: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不等于脫管,脫鉤后要切實加強監管,防止出現管理上的“真空”。民政部門作為登記管理機關,對脫鉤后的行業協會商會重點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是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的管理,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任職條件、負責人產生辦法、約談、警告、責令撤換、從業禁止等管理制度,落實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制度。強化負責人過錯責任追究,對嚴重違法違規的,責令撤換并依法追究責任。推行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任前公示制度、法定代表人述職制度;
二是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活動的管理。民政部門要通過檢查、評估等手段依法監督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資金、活動、信息公開、章程履行等情況,按照《關于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誠信自律建設工作的意見》要求,建立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檔案,探索開展信用評價工作,建立“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管理制度,加大對行業協會商會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
三是加強社會監督。鼓勵支持新聞媒體、社會公眾對行業協會商會進行監督。制定社會團體信息公開辦法,規范公開內容、機制和方式,提高透明度。建立健全行業協會商會第三方評估機制。建立對行業協會商會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舉報受理機制,依法向社會公告行政處罰和取締情況;
四是加強專項治理。配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編辦等部門,做好涉企收費清理、減輕企業負擔、清理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等專項活動。對行業協會商會利用業務主管部門影響、借用行政資源、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或憑借壟斷地位亂攤派、亂收費的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試點:根據不同情況縝密制定實施方案
問:總體方案提出,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工作由民政部牽頭負責。請問試點工作將如何開展?
答:民政部將設立試點工作辦公室,牽頭負責具體工作開展。
在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層面,總的安排是今年下半年選擇100個左右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開始第一批試點,2016年總結經驗、擴大試點,2017年在更大范圍試點。在脫鉤試點工作開展過程中,各業務主管單位作為責任主體,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專門工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確保責任到人;要在認真研究和充分溝通基礎上,穩妥確定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試點名單;要根據行業協會商會不同情況,逐個縝密制定脫鉤試點實施方案,并具體安排、具體指導、具體把握。參加脫鉤試點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要對照脫鉤總體方案和配套文件精神,做好脫鉤事項的自查和分離工作,確保如期完成脫鉤試點任務。
在地方性行業協會商會層面,各省(區、市)脫鉤工作組負責組織同步開展脫鉤試點,今年下半年要首先選擇幾個省一級協會開展試點,在2016年底前完成第一批試點和評估,并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完善試點政策,逐步擴大試點范圍,穩妥審慎推開。
【鏈接】“紅頂中介”摘帽進行時——解析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
新華社北京7月8日電(記者 趙超、安蓓)對于那些屢受詬病的“紅頂中介”來說,摘帽子的時候到了。
中辦、國辦印發的《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8日對外發布。作為指導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方案按照厘清職能邊界、充分發揮協會商會應有作用等原則,提出了脫鉤改革清晰的路線圖、明確的時間表、具體的任務書。
動真格:實現徹底分離
“紅頂中介”催生的種種亂象并非行業協會商會的本來面目。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員孫鳳儀說:“作為政府與市場、社會之間的紐帶,行業協會商會在為政府提供決策、服務企業發展、促進行業自律、創新社會治理等方面應發揮積極作用,做市場需要做卻無人牽頭的事,政府想要做卻無精力做的事。”
據了解,我國行業協會商會從改革開放初期不足1000個,發展到2013年的6萬多個,基本形成了覆蓋國民經濟各個門類、各個層次的行業協會商會體系。
但是,在當前簡政放權改革背景下,一些行業協會商會的弊端愈加顯露出來。專家指出,行業協會商會自身存在四大問題:一是行政化色彩濃,容易成為行政主管部門權力的延伸;二是代表性不強,很多全國性協會對業內企業的覆蓋率不足一半甚至更低;三是自身結構不合理,有的行業萎縮協會卻仍存在,有的行業發展迅速卻難以成立相應協會;四是自我發展能力不足,制度不健全,行為不規范,有些只熱衷于亂評比、亂表彰。
“只有摘下行業協會商會的紅頂,才能切斷利益鏈條和身份依附,讓它們在市場搏擊中強身健體,走向良性發展之路。”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張占斌說。
根據方案,脫鉤將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促進行業協會商會自主運行、有序競爭、優化發展。為實現徹底脫鉤,方案明確了“五個分離”:
——機構分離,取消行政機關與行業協會商會的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關系;
——職能分離,剝離行業協會商會現有的行政職能,對適合其承擔的職能制定清單目錄;
——資產財務分離,行業協會商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實行獨立財務管理,自2018年起取消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的財政直接撥款;
——人員管理分離,行業協會商會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使用的事業編制相應核銷,行政機關不得推薦、安排在職和退(離)休公務員到行業協會商會任職兼職;
——黨建、外事等事項分離,規范各類管理關系,加強綜合監管。
完全分離才能找回自我,輕裝上陣。“脫鉤改革將促進我們自主運行,提升專業化水平和能力,更好地為企業、行業提供智力支撐,促進產業轉型發展。”中國鋼鐵工業協會負責人說。
強監管:脫鉤不是脫管
一面是放,另一面則是管。
專家指出,脫鉤不是政府對行業協會商會一脫了之、放任不管,而是要加強綜合監管,建立起新型合作關系。
“這次改革配套了一系列支持和監管政策,包括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的扶持力度,加強協會商會管理體制和治理機制建設,確保脫鉤不脫管。”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說。
作為配套措施,方案明確了脫鉤后對于行業協會商會的支持政策,包括政府購買服務、稅收、信息資源共享、參與協助政府部門多雙邊經貿談判等。
楊宜勇表示,從國際經驗看,運用購買服務方式是政府資助和扶持行業協會商會的普遍做法。這樣能幫助協會商會脫離“二政府”身份,通過服務不斷“開源”,促進它們可持續發展。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2001年組建的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多年來主動參與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的制訂修訂工作,定期向政府部門報送產業安全預警報告,發揮專業優勢組織相關課題研究,在為政府提供咨詢服務方面積累了有益經驗。
在強化管理方面,方案提出要完善政府綜合監管體系,不留真空,明確各部門監管職能,做到“多管齊下”,包括民政部門的直接登記管理,黨建管理部門黨的組織管理,外事、稅務、財政、審計等職能部門的專門管理和服務,行業管理部門的政策指導等。同時,還確立了委派監事、信息公開和年報等新的監管制度。
“提高行業協會商會的自治能力也是監管的重要方面,要通過建立競爭機制和退出機制增強其內生動力,打破‘鐵飯碗’。”楊宜勇說。
立規矩:走向法治軌道
既要摘下帽子,也要找到位置,通過法治使行業協會商會走上正常軌道、真正成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是這項改革的最終目的。
方案已經明確,加快推進行業協會商會立法工作。“要通過立法確保行業協會商會從搖籃到墳墓整個生命周期發生的主要法律關系都有法可依、有規可循。”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
記者了解到,行業協會商會法已經列入我國立法機關的相關立法工作規劃,起草工作正在緊鑼密鼓進行之中。
當下更為緊迫的是行業協會商會自身的制度建設。劉俊海指出,現在一些行業協會商會制訂的章程千篇一律,有的章程處于失靈狀態,這恰恰是協會商會創新功能疲軟、自律功能不彰、潛在風險巨大的根源。
方案規定,健全行業協會商會章程審核備案機制,完善以章程為核心的內部管理制度,健全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
脫鉤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為使方案落到實處,體現改革綜合配套,明確由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國管局、中直管理局等部門牽頭制訂出臺10個文件。
在改革操作上,提出試點先行、分步推進的原則。根據方案,今年下半年開始第一批100個左右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試點,并于明年6月底前完成。2016年將擴大試點,2017年在更大范圍試點,完善相應的體制機制后全面推開。
孫鳳儀指出:“我國各類行業協會商會眾多,機構、職能、資產、人員等情況不盡相同,完成脫鉤改革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任務。只有敢于觸及矛盾,敢于涉險灘,才能既審慎穩妥又堅定果敢地推進這一方案落地生根。”
來源:新華視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