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通知》。此次調整,對2009年確定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及相關內容進行了完善,合理降低投資門檻,有利于提高投資能力,增加有效投資,加快補上公共產品、公共服務及其他發展“短板”,通過改革促進結構調整和民生改善。
下一步,將著力抓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積極推進有效投資項目的建設。對關系國計民生的港口、沿海及內河航運、機場等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由30%調整為25%,鐵路、公路、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由25%調整為20%,玉米深加工項目由30%調整為20%,同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和急需的停車場項目,以及經國務院批準、情況特殊的國家重大項目資本金比例可比規定的再適當降低。
二是要繼續嚴格控制產能過剩行業。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及國家投資管理規定和產業政策,堅決遏制產能盲目擴張。產能過剩行業要繼續執行原有的最低資本金比例,鋼鐵、電解鋁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維持40%不變,水泥項目維持35%不變,煤炭、電石、鐵合金、燒堿、焦炭、黃磷、多晶硅項目維持30%不變。
三是堅持金融機構獨立審貸。金融機構要執行好國家規定的最低資本金比例制度要求,對資本金的真實性、投資收益和貸款風險進行全面審查和評估。通過有扶有控的政策引導,促進形成合力的投資結構,增強發展后勁。